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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F新聞] 台灣 Creative Commons 正式起跑


涂敏怡/報導 2004/09/05

強調「保留部分權利」的 Creative Commons 著作權授權,九月四日 宣布在台灣正式開始推廣活動。

Creative Commons 由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 Lawrence Lessig 與其他人於 2001 年創立,Lessig 表示這套授權條款是受到 GNU 通 用公共授權(GNU GPL)的啟發,讓使用者可以根據他人作品的基礎 創作,再將自己撰寫而成的作品釋出與人分享。

Lawrence Lessig 教授在台灣 Creative Commons 計畫活動上發表演講,胸前隱約可見「創作共享 天下為公」幾個字。

Lessig 認為,網路文化的本質,就是一直取得與重新混用(Remix), 自由軟體作業系統 Linux 文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是在現今著 作權法的規範下,使用者除非得到作者的同意,否則很難直接引用其 作品的內容,對於創意的進展其實是一種箝制,Creative Commons 授權期望經由簡單的方式,讓使用者可以直接獲得作者的同意並進行 使用。

Lessig 強調,Creative Commons 的通行不會讓依靠著作權的商業模 式無利可圖,他引述國外媒體的調查顯示,Creative Commons 背後 潛藏著十億美元的商機,因此不是「反商業」(anti-commercial), 但目前是以非營利組織的方式進行推廣。

Creative Commons 自 2001 年成立後,目前在世界各地已經有二十 個國家投入推廣工作,台灣是亞洲暨日本後第二個投入 Creative Commons 的計畫國,也是全球第六個正式成立分支計畫的國家,由中 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協助推動國內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 翻譯與推廣工作,緊接著奧地利也將於九月七日宣布加入 Creative Commons 計畫。

中研院資訊所所長李德財表示,藉由 Creative Commons,可造成使 用者與作者的「雙贏局面」,讓知識分享與創作更為容易。他並以 MIT Open Courseware 計畫為例,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將七百門課的教 材以 Creative Commons 授權釋出,鼓勵全世界的人使用,並吸引了 包括台灣在內的國家進行翻譯,台灣 MIT Open Courseware 目前已經成立並吸引了數百名志工投入, 就是Creative Commons的成功案例之一。

在台灣 Creative Commons 計畫宣布成立的同時,知名歌手兼創作人 朱約信(豬頭皮)也同時宣布推出全台第一張採用 Creative Commons 的專輯「搖滾主耶穌」。朱約信解釋,國外樂壇的創作人其實已經有 將歌曲自由散布與改作的行為,如傳奇搖滾團體 The Byrd 的團長 Roger McGuinn 便將自己的創作放到個人網站上供人自由下載,藍尼 克羅維茲(Lenny Kravitz)的暢銷歌曲“Are you gonna go my way” 也經常被重新改寫散布。

朱約信說,即使音樂創作人想要將作品自由流傳,但是礙於唱片公司 合約通常無法如願。他以自己的情況為例,若想要翻唱自己創作的歌 都必須獲得唱片公司同意,或是等到作品出版十年以後才能再度翻唱, 顯示出著作權制度的不合理。他認為台灣的唱片工業處境每下愈況, 他相信 Creative Commons 授權的出現,可以刺激台灣樂壇的創作環 境,為創作人帶來收入,達成作者與消費者的雙贏局面。

前陣子因為改編電影「無間道」影片,在網路上大受歡迎卻被電影公 司警告的「CD-Pro 2」作者劉裕銘,回想自己當初製作「CD-Pro 2」 影片的經過,純粹是想將自己改作的成果與大家分享,也很高興各界 的熱烈迴響,但是因為不小心同意某收費網站將「CD-Pro 2」影片付 費觀賞,而險些吃上著作權官司。他表示如果 Creative Commons 授 權如果早一點普及的話,他就可以將他的作品採用合適的 Creative Commons 授權,將作品開放大家使用。

台灣 Creative Commons 計畫網站已經於日前上線,提供 Creative Commons 概念介紹、授權方式選擇與宣傳資料下載等,網址為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相關網址:

  • Creative Commons 網站
  • 台灣 Creative Commons 網站
  • 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中文首頁
  • lessig